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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儿童快乐家园实施方案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不低于800平方米,至少可以容纳80名留守儿童规模并有一定的安全活动空间。Р3、功能要求:具备住宿就餐、洗澡洗脸洗衣晒衣、学习做作业、娱乐等功能。《设施配备要求》附后。Р4、家园内至少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同时,组建心理抚慰、文体游戏、家庭教育等志愿者队伍。Р5、建立家园工作制度。包括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制度,住宿安全管理制度、饮食卫生安全制度、家园管理制度、儿童学习辅导制度、娱乐活动制度等。Р6、家园最少须运行5年以上,并签订协议。省妇联安排项目资金购买的设施设备要登记造册,建立资产档案由当地县(市、区)妇联负责管理。Р六、运行和管理机制Р 1、明确责任,分级管理。儿童快乐家园采用项目化运作, 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省妇联负责项目的总协调,制定项目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指导和评估项目实施Р。各项目点所在市、县( 市、区)妇联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和督导项目实施。省、市、县( 市、区)、街道( 乡镇)妇联层层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儿童快乐家园项目持续健康运行。Р 2、落实资金,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主要由省财政拨款,鼓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机构和公益人士捐资建园。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省财政拨付的项目资金用于儿童快乐家园的主要设备设施建设。Р 3、监测评估,检查督导。省妇联、省财政厅联合成立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儿童家园的人员和设备配备、运作和管理、开展服务、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测和综合评估。项目执行好的,在下轮新增项目中优先考虑所在市; 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限期内再不合格者,收回项目和资金,项目责任人要对资金使用情况作出说明,新增项目中,不再考虑所在市。Р八、省财政资金投入及用途Р 省里原则上按10万元的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儿童快乐家园进行扶持。资金由省财政统一拨付指标,主要用于家园设备设施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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