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2)本单位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3)本单位职业危害基本情况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情况。(4)典型事故案例教育、职业危害防护的基本知识。车间级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括:(1)本车间生产概况和职业危害状况。(2)本车间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及其防护。(3)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个体防护用品、急性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4)职业健康案例教育。班组级职业健康教育内容:(1)本岗位的工艺流程、特点和存在的职业危害。(2)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及岗位职业危害防范措施,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方法。(3)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6、新录用劳动者、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劳动者,应当接受上岗前的不少于16学时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7、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培训,确保其作业时不受到危害。8、应不定期举办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生产车间每季度应开展一次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学习活动,提高员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技能。9、新项目投产前,应对职工开展针对性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和考核。10、所有的培训、教育、考核均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教师、学员及参会人员的签名。培训资料应设立专项台帐,妥善保管。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综合设备管理员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人员。2、管理人员应在每年年末时制定来年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以及更新计划,上报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获批后积极组织落实。3、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4、职业危害防护设备不可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