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在使用预算资金、开展公务活动中形成并拥有大量的房产、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许多事业单位如科研、高校、医院等单位还拥有相当数量的股权投资。由于我国预算会计主要侧重于财政资金的收支核算,对各单位占用的大量长期资产关注不够,固定资产的建造和使用在管理上脫节,先由建设单位完成建设任务,项目竣工后再由建设单位移交资产使用单位。固定资产的建造并不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账簿中登记和反映,只有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后方可予以登i记在实际工作中,行政、事业单位因基建形成的固定资产存在登记不及时甚至不入账等情况;即使已入账的固定资产,按现行制度规定不计提折旧,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虚增了资产价值。行政、事业单位长期资产的核算存在账目不实、资产虚增等问题,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各单位占用的经济资源及使用情况,难以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清楚的“家底”现行预算会计不能全面、完整地揭示政府债务的真实信息近年来,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发行了大量的国债,我国还从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借入了相当数量的外债,这些债务均为政府的现实负债,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反映但是,现行预算会计不能提供这方面的完整信,息由于现行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财政支出中只能反应当期实际的还本付息数,但不能计提利息支出,政府的负债只能反应当期本金数,没有反映应由本期负担、以后年度偿付的利息数。另外一些地方政府为企业提供担保等事项时有发生,这些或有事项形成的或有负债也没有予以充分披露在收付实现制下,政府的这些债务被“隐藏”了,不能真实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夸大了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源,造成虚假平衡现象,不利于政府有效监控财政风险、评估财政状况,对财政经济的持续健康运行带来隐患。现行预算会计不能提供完整、透明的政府会计信息自1998年以来,全国人大加大了对财政的监督,审计署连续公布1999年~2004年度财政审计报告,政府预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