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督导检查1、制度下发时,应附一年内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计划:制度下发执行的前三个月,制度责任人对各相关单位执行制度情况每月都要进行全面检查;制度下发三个月后,起草部门对制度的落实情况每三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要填写制度检查(制度评审)报告单(见附件八)或形成书面报告交给制度管理部门制度建设人员。2、制度检查主要内容:制度是否得到严格贯彻执行,制度本身存在什么问题。3、月度制度督导过程中发现主管科室有制度不执行的按照500元/次;制度执行不严格按照300元/次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其中单位主管承担50%。第六章 制度的评审第二十二条 定期评审:每年十二月初,企管科组织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对公司的制度进行一次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填入制度检查(制度评审)报告单(见附件八)。第二十三条 不定期评审:发生下列情况时,企管科应适时组织公司制度体系或有关制度的评审活动。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重要法律法规实施、竞争对手的竞争态势发生变化等影响公司经营环境改变时。2、公司资源配置、经营方向和领域、组织机构等发生重大变化时。3、公司对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策略进行重大调整时。4、其他改变公司外部或内部经营条件的事项发生时。第二十四条 制度评审结果的运用1、识别并确定公司制度建设的需求。确定公司有关制度的培训、编制、修改、执行中止、废止等事项;确定公司制度管理改进创新的空间和实施措施。2、编制公司制度管理与建设的评价报告。企管科在每年的12月底,应根据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评审结果,结合制度日常检查和有关数据与信息的情况,编制公司制度管理和建设的综合评价报告,并提交总经理。3、将制度评审的结果作为公司各部门进行年终评比的主要依据。第七章 制度的存档管理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度的存档管理工作,要求用专门的档案盒(袋)存放各类制度。第二十六条 每项制度应体现管理“痕迹”,每项制度的档案应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