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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标识管理规定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64KB

文档介绍
夹手”“当心弧光”等;根据车间相应的风险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标识。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穿防护鞋”“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护耳器”等;在配电房、空压房等设备室房门上加贴“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消防设备、设施应加贴消防设施的专用标识。在公用工程管道上加贴标识,标明管道的介质以及流向。安全文化类标识设置位置厂区宣传栏、车间空白墙面或车间6S宣传栏内张贴安全宣传教育挂图、安全海报、安全知识宣导、安全事故教育案例;车间用水、用电的地方张贴节水、节电的宣传标语楼梯处张贴“上下楼梯,注意安全”,“当心碰头”等设置要求标志的设置位置应醒目,便于观察辨识,位于其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设立于某一特定位置的安全标志应被牢固地安装,保证其自身不会产生危险,所有的标志均应具有坚实的结构。当安全标志被置于墙壁或其它现存的结构上时,背景色应与标志上的主色形成对比色。标志的设置的高度,标志通常应安装于观察者水平视线稍高一点的位置,但有些情况置于其它水平位置则是适当的。安全标识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安全标识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防物体位置移动后,遮挡安全标识牌。安全标识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的顺序排列。安全标识牌未经安保部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识牌须移动或拆除时,责任部门必须事前告知安保部,并负责将拆除的安全标识牌上交安保部统一保管。5.4检查与维护各厂区负责人每月对辖区内安全标志牌进行检查。检查中若发现下述情况,应要求修整、更换或补充;安全标识牌已经变形、脏污、损坏或缺失的;所显示的信息已经无用或未定期更换的,应立即卸下并替换与实际相符的标识;放置位置不当的;安全标识的信息有误导或不正确的;6相关附件6.1附件一:《EHS标识的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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