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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115KB

文档介绍
识牌。2、场地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边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3、在高压线路,高压电线杆,高压设备,雷击高危区,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在桩基施工前、施工时、混凝土浇筑前,周围围挡处设置警示标志。5、其它应设置安全标志的场所。五、设置原则1、现场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通道”标志。在远离安全通道的地方,应将“安全通道”标志的指示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2、在道路、跨越道路或其它非施工人员经常路过的地方施工时,应当依照相关交通法规设置恰当的安全警示标识,建筑中的临边洞口等应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置。3、施工现场布置应合理,对施工现场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增添统一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4、临时用电的标准设置应符合用电有关规范的标准。5、所有机械的标志设置应符合有关专门机械的规定。6、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志使用导则》、《安全色》及其他的相关规范要求。六、管理规定1、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物资部统一保管。2、警示标牌未经过项目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3、项目部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如发现有损坏的,应报请项目部,经安质部核准后,将相同标志牌发放专职安全员,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按要求进行挂贴。4、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安全标志的使用、维修和管理。5、安质部每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如发现施工现场不按照项目部统一要求进行挂贴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相应的经济处罚。----------THEEND,THEREISNOTXTFOLLOW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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