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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击非法营运的思考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33KB

文档介绍
路运输法》。可以将违法行为同驾驶证挂钩,罚款的同时吊销驾驶证。明确对非法营运车辆的处置问题,通过立法明确车辆暂扣期限,增加对车辆实行没收、销毁的处罚措施。2、政府挂帅,多部门配合,成立专门机构,形成长效打击机制。政府牵头,将行业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由政府组织交通、公安、城管、工商等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织,形成有针对性的长效高压打击机制。“黑车”露头就打,使其无法形成气候,打消其侥幸心理,处理过的则加强后续的追踪了解,避免其变本加厉继续从事非法营运以找回处罚损失并牟利。联合执法也有利于解决交通部门对民用车无检查权限、暴力抗法、取证难等问题。3、堵疏结合,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运力投入,大力发展公交运输。对人流量大的线路调整运力,增加发车频率;对于有大量潜在旅客的地点,可设置临时站点或开设免费转运方式,形成无缝链接,挤压非法营运活动空间;使科学规划线网,由政府补贴扶持,大力发展城市至村镇的公交,使群众出行经济便利。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为合法运力的覆盖提供基础条件。4、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拓宽就业渠道。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联系企业定向培养。5、加强法律宣传,提高群众自律意识。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资料揭露非法营运的危害,使群众意识到非法营运对社会的影响及乘坐“黑车”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自觉抵制“黑车”,支持并且配合执法部门打击“黑车”。对投诉举报并直接配合执法部门成功打击非法营运的人员,应该实行奖励机制。6、放开客运市场,让市场自行调节。对于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的车辆,予以办理经营许可,准许进入客运市场,使绝大部分营运车辆合法化,自行孤立和打击少数“黑车”(城市营运车辆还是应该有数量上的限制,避免交通压力过大)。完全由市场自身调节时间及空间上的运力问题,充分利用当前非营运车辆的机动性。在服务水平上,市场有着优胜虐汰的规则,服务水平差的自然会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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