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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化学普查规范编制说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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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持因地制宜、突出实效的原则,对方法技术作具体的规定或开展有效性试验。2、?对岩石地球化学测量、气体地球化学测量等辅助方法,主要是作为水系沉积物测量、土壤地球化学测量的补充,而不在现阶段作面积性的工作,但仍鼓励进行各种的方法技术的探索与完善,在方法成熟时进行面积性工作。3、?界常查证在明确检查范围与程度的情况下,建议在界常查证工作过程中,尽可能的应用综合物化探方法和轻型山地工程,并及时开展后续的验证工作。三、?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1、坚持地球化学普查规范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贯彻地球化学普查规范吋,要求遵从地球化学普杳规范的规定的采样层位、采样物质、质量管理等基本原则,同时结合具体地区,选样最优的地球化学普查方法小的粒级、分析元素、综合推断解释方法。2、?地球化学普查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执行规范过程中,建议适当超前增加分析测试元素,同吋要求在同一•成矿带使用尽可能相同的地球化学普査方法。3、?贯彻地球化学普查规范小,要求人力提高分析测试水平,对分析测试单位进行严格论证资质,以保证地球化学普查规范的严格执行。4、?地球化学普查工作是一项独立的地球化学勘查工作,具有直接发现找矿倍息、发现矿体的功能。建议委托单位在工作安排小增加异常查证经费、提高异常查证力度。5、?在地球化学普查工作中,加强地质背杲研究,加强综合方法在异常查证中的应用。6、?继续加强地球化学普查方法的试验研究,以不断捉高地球化学普查的适用范围,提高地球化学普查的找矿效率。地球化学普查规范的编写历时两年,在这两年的工作过程中,受到了各方面的专家和领导的指导。尤其是中国地质调查局基础部奚小环副主任、总工室口冶处长;天津地矿所领导、南京地矿所陈国栋所长、郭坤一副所长以及牟绪赞、任天祥等众多化探专家的指导,也得到了黑龙江地调院、吉林地调院、四川地调院、贵州地调院、福建地调院等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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