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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仓山区内工业园区工业企业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不低于12万元。(三)环保准入标准存在以下环保问题的企业不得申请:1、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向大气和水体超标排放污染物的;2、?未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的;3、?因环保问题被省、市、区环保局部门查处,未整改到位的。同时,申请企业不得存在违法建设等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若有存在的,需自行整改完毕后方可申请。第五条工业企业申请加层改扩建初审程序1、申请企业向工业厂房所在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2、所在园区管委会一周内对申请报告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到企业现场查看;3、?经管委会初审同意后,由区经济、环保等部门对申请企业是否满足准入条件进行审核;4、?召集各部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联合审核,通过的改扩建申请由管委会上报仓山区政府核准;5、?区政府核准后,及时函告市直有关部门。第六条工业企业申请加层改扩建初审须提供的材料企业《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企业营业执照和稅务登记证。3.企业申请报告及《仓山区工业企业改扩建申请表》(附后)。4、企业厂区内所有工业企业上年度国、地稅纳稅证明。5・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内容包括:①承诺改扩建后稅收及产值增值目标;②承诺改扩建后符合安全生产等要求。以上资料均一式五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第七条各工业区管委会应对企业改扩建申报、审批工作积极进行指导,积极帮助企业对接规划、建设、市容等职能部门,保障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第八条改扩建批准后,应指导企业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第九条在项目建设及投产过程中,由工业厂房所在园区管委会牵头,区建设、消防、环保、经济、安监、发改、财政等部门履行各自职责,督促项目应满足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节能减排、环保、城市景观等相关要求。如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影响安全或其它不当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严格勒令停止建设行为。第十条本实施细则由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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