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切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直到验收合格安装调试为止,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14核心产品为:教学信息采编一体机。15其他要求:1、“★”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2、本项目有演示,请投标单位自带笔记本电脑进行演示。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教学信息采编一体机330台(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2019年年底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六十,余款(质量保修金除外)在2020年年底前一次性付清(无息)。质量保修金: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结束后全部结清(无息)。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与投标邀请函资格要求一致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