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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房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61 |  大小:1594KB

文档介绍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四)投标报价要求1、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投标报价为购买周转房应支付的费用,以及招标文件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2、“开标一览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投标人必须报出所投货物的单项报价和总价;4、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写明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价或合计价。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在封口处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在封皮明显处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2、为方便审查及退还投标人的原件,请投标人将资格审查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原件及评分项证明材料的原件分别放入档案袋内(可不密封)(封面列明含哪些资料),并在封面注明“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名称”“评分项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但只针对本项目开具的证明原件可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不再单独提供。(二)投标截止日期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表中要求。2、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提前或推迟截止时间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递交;3、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以退还。(三)投标文件的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开标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或补充;3、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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