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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局预算管理办法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49KB

文档介绍
入的增减变化原因,影响收入的重要因素。同时,要分析支出的动态变化情况,特别是要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分析。对未完成项目和变动较大数据要有合理说明。(三)对本部门的预算执行结果和自评,针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和建议。第十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决算报告的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是:(一)?决算编制范围是否存在漏报、重报现象。(二)?决算编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相关数据是否与统计报表数据一致。(三)?决算编制方法是否符合有关制度的规定,预算执行是否符合预算管理的要求。(四)?决算的编制是否连续、一致,是否存在前后年度数据不衔接、相关数据与财务室年终对账数据不符的情况。(五)?决算说明是否准确、清晰,对当年未完成项目是否作出合理说明,对变动较大的数据是否讲清原因。第十九条各部门应对本部门决算草案的真实性负责。第二十条财务室负责编制全局的年度决算。第五章预算监督第二十一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内部约束机制,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活动的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对本部门预算相关事项执收行为的真实性、规范性、合法性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二条财务室要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核制度,强化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检查,以财政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强化预算监管技术手段,对项目论证不充分、管理不到位、绩效不明显的部门,在安排以后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时,应从严、从紧掌握。第二十三条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在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管理机制的同时,不断加大预算信息披露力度,逐步把局长办公会审查批准的预算内容向全县公布,以增强预算透明度,实现预算公开化,自觉接受全县人民的监督。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依据国家《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单位财务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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