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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楼安全管理制度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人的责任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市政府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所有教工、学生在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综合办公室备案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私自在办公室、实验室留宿。如确实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夜间值班或工作时,须由科研团队负责人、导师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综合办公室备案后,由保安人员监督执行。科研团队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时必须对申请在夜间工作的老师、学生逐一说明逸夫科研楼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为其在夜间值班、工作期间的违纪行为及安全责任负责。保安人员每晚:负责督促滞留在各办公室、实验室的人员,所有师生必须配合中心的管理工作,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将通报各单位、导师对其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对屡错屡犯、无理取闹者,给予必要的处罚,对不服从管理酿成严重后果者,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不得在办公室、实验室违章用电,不得使用非工作或实验所需的电器,包括取暖、做饭等,更不得使用“热得快”及其它劣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自觉遵守学校“关于严禁在实验室等地吸烟的决定”,杜绝火险、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爱护消防器材、设备及其它公物,任何实验室、办公室及个人不得私自拆卸、移动消防探头及其它消防设施,对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如因损坏消防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严禁私自带领小商、小贩进入楼内。携带公物或私人物品出门时,必须持中心综合办公室出具的“携物出门条”,否则,保安人员有权阻止携物外出。遵守逸夫科研楼门卫制度,使用门禁卡,按规定时间出入。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任何科研团队和个人不得随意改造、装修任何原有的室内设施。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改建、装修者,须首先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再报请学校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工。否则,一切后果由科研团队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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