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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广告现状分析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76KB

文档介绍
策及建议(一)统一药品广告审批监管部门改革药品广告监督管理体制,将药品广告的审批权和监管权统一,交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广告的监管部门,对全国各类广告负责监查,工作量大难以专注于违法药品广告的处理上,并且缺乏医药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如何判断违法违规药品广告方面存在困难。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专业化的部门,对药品广告内容和管理上把握更权威、更准确。同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药品广告审批建立的审批备案制度,能够对违法药品广告宜传及时做出反应,直接追究药品广告主的责任,从中省去以往由药品监管部门送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中间环节,防止监管、监查的时间滞后性,及时切断违法药品广告的宜传的扩张,缩小影响范围。(二)制定《药品广告管理条例》制定《药品广告管理条例》即对现有的与药品广告有关的法律、法规内容,进行系统的分析和取舍,结合目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的药品广告行业情况,形成一部具有前瞻性的、综合的、全面的药品广告管理法规,如明确药品广告的审批监管权,严格规范药品广告内容,健全法律责任。(三)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目前,全国各种报纸数以千计,省、市、县电视台拥有数千个频道。监管部门对如此庞大数量的媒体进行全面监督是很困难的。建议成立专门的广告监测机构或能够独立工作的广告监侧机构,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搭建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平台,实时监测广告播放情况。同时,积极组织药品监管人员,开展药品广告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并定期考核人员素质提高药品广告监管人员的整体家质。建立监管查处责任制。谁审批谁负责,形成跟踪检查,将责任落实到人。审批中,推行“双盲”审批体制,药监审批负责人员和企业申报的药品广告随机分配,保证审批过程的公正、公平,防止审批过程中存在的拘私舞弊、滥用职权现象发生,提高企业对药品广告的法律意识。如若出现违法虚假现象,应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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