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公允价值的运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新会计准则指出:“如果该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如果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如果该资产和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可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贴现计算的现值评估确定。”本次制定完成后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中,公允价值的运用仍然是比较有限的,只有在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以使用公允价值计价的项目才可使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新会计准则制订机构的考虑是:公允价值应当能够可靠取得且主观性较低,如企业合并准则中,规定对于非控制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在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的情况下,所取得的各项资产均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可以确认商誉或负商誉,然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仍采用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投资性房地产也可以按照公允价值计价,部分金融资产也可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而对于生物资产和待出售的非流动资产就没有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是一种计量属性,但它不是一种新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与其他计量属性不是按同一个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的结果,其他四种计量属性是按照计量信息的来源不同进行分类的,而公允价值是以计量结果能否如实反映计量对象为依据对计量属性进行分类的。由于公允价值与其他计量属性是按不同分类标准对计量属性进行分类的结果,所以他们之间不是对立关系,而是相互交叉的关系。公允价值可能是历史成本,也可能是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或现值等,四种计量属性也可能是公允价值,也可能不是公允价值。其他计量属性只要符合公允价值的概念特征,就可以成为公允价值,不符合就不能成为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