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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职高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管理办法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41KB

文档介绍
色情网站,不上传、不下载、不传播手机色情内容。第三章 惩戒第十二条:有下列一般违纪行为之一者,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告知家长,手机暂由老师保管到学期结束退还。对情节较重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1.将手机带入教室的,批评教育;2.在规定之外的时间使用手机的,批评教育;    3.在学校规定区域以外的地方使用手机或给手机充电的,警告处分;    4.宿舍熄灯后使用手机的,警告处分;5.在升旗、集会等各种集体活动场合使用手机的,记过处分。6.上课使用手机的,记过处分。第十三条:登录浏览手机色情网站,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违者禁止将手机带入学校并给予记过处分。第十四条:上传、下载、传播手机色情内容的,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违者禁止将手机带入学校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直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界首职高2012年11月17日给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家长:你好!首先感谢你对班主任工作的大力支持。最近一段时间,在班级管理中,发现班级很多同学都配有手机。这给他们带来方便的同时,更多的是负面影响。他们中的许多人,几乎到了玩手机成瘾的地步。在寝室,在路上,甚至在课堂,他们接打电话、上网聊天、打游戏、发短信……不仅干扰了正常的课堂教学,而且严重危及自己的身心健康。他们中的许多人,精神萎靡,成绩下降。长此以往,后果将不堪设想。本着对学生的学习及健康负责,为给学生创设一个良好的学习空间,我班根据学校制定的《界首职高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管理办法》,结合我班的实际情况,出台了有关的班级公约,要求学生不得的课堂上和寝室熄灯后使用手机,但收效并不明显。为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在此,我迫切希望名位家长予以配合,在下学期开学时,告诫自己的孩子不要再将手机带进学校。班班主任:2011年11月20日附:在课堂上被没收手机学生名单:姓名台数领回签名姓名台数领回签名家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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