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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54KB

文档介绍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审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时,应当就节水设施方案征求同级节水管理部门的意见;规划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节水标准和规范进行节水设施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当严格审查节水相关内容。节水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节水管理部门申报验收,并增加水指标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使用,不得正式供水。Р      第九条学校后勤管理处按照天津市节水办下达的年度用水指标合理分配我校每月水指标。Р      第十条鼓励使用雨水和符合用水水质要求的再生水用于绿化用水,逐步减少使用城市自来水进行绿化。校园内的绿地、树木、花卉应当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并严格执行园林绿化灌溉制度,提高绿化用水效率。Р      第十一条学校宣传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宣传,播放和刊登节约用水公益广告,开展节约用水宣传。学生管理部门应当将节约用水知识列入学生入学教育内容。Р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遵守以下用水规定:Р      1、建筑施工和大型维修过程中挖断公共供水管线或者违章压占公共供水管线造成水资源浪费的,由节水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供水设施、管道损失的,由责任人依法赔偿损失。Р      2、冲刷汽车必须使用节水设施。Р      3、绿化必须使用喷灌浇水,不得使用水管自流漫灌,边角地带喷灌不到处,可使用软管浇灌,但必须有人持管。Р      4、食堂不准用长流水冲洗蔬莱,无特殊情况严禁用水化冻。Р      5、用水单位或个人的通水管道或截门有滴水、漏水、跑水者,应马上报维修部门修理。未报修,造成损失,由使用单位或个人负责。Р      6、后勤管理处应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对用水单位实行装表计数管理,计数收费。Р第十四条本办法生效为2013年4月18日,本规定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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