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事故。 2、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无重大违纪案件。3、企业内无刑事案件发生。 4、无越级上访和群体事件发生。 5、无重大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 四.安全管理指标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行政一把手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建设项目“三 同时”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五同时”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网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管理 指标,有完善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和年度培训、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换岗位岗前教育、 工伤职工的复工教育;特种作业人员上岗率、各种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 100%, 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现象发生;特种设备及厂内机动车辆应确保安全运行,必须在年审 检验周期内使用;消烟除尘设备设施运行完好率>85%。 4、生产现场、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各种警示标志清晰醒目。 5、工伤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6、对施工、租赁等相关方协议中要有安全、环保协议;对派遣、实习及临时作业人员应进 行安全教育、监管到位。 7、消防器材状态完好率为 100%,定期进行消防演练。五.考核、奖罚 1、奖励:全年完成《责任书》各项指标,奖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奖金 5000 元,安全员 1000 元。 2、扣罚:在“主要指标”中,没完成、没达到或发生一项,扣罚全年安全生产奖;在安全管理 指标中,没完成、没达到或超过一项,扣罚全年安全生产奖金额的 10%,二项 20%以此累加。 3、由企管办、安全科同有关部门,每年考核一次《责任书》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励的依据。 四、执行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