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领域,深入思考,运筹对策,采取了各种宣传形式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各司法所要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讲好每一堂法制课,办好法制宣传栏,举办好法律咨询活动;各乡镇司法所要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村活动,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普法宣传的力度,以促进全区公民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和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Р(二)开展纠纷排查,及时化解涉及留守儿童的权益纠纷。各司法所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对辖区内涉及农村留守儿童矛盾纠纷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根据排查了解到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Р(三)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要发挥资源优势,凡涉及留守儿童的纠纷,一律减免法律服务费用为留守儿童服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援助中心一律提供法律援助,建立一条方便留守儿童的“绿色通道”。Р四、工作要求Р(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做好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留守儿童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关系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民族发展的大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化关爱留守儿童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位置,切实抓好落实。Р(二)采取措施,扎实有效推进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各单位要在本辖区进行专题调研,针对本辖区留守儿童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深入开展。Р(三)形成长效机制。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动态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创新工程和系统工程。各单位要适应工作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