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期间,由于受托人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1)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有权提出建议; (2)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答复; (3)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4)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5)对于本合同前期物业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和复制的权利; (6)依法享有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三、委托代理费用与支付 8.委托代理费用 8.1 按照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的物业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费用的计算方法、金额和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8.2 受托人对所承接的前期物业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在预算范围内由委托人实报实销。 8.3 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受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受托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9.委托人代理费用的支付 9.1 本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费用_____%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物业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额外工作,需支付的费用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9.3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费,自应支付之日起,向受托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前期物业管理委托招标代理协议书提要: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委托人与受托人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