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与乙方交接所有注销所需证照及相关材料。 Р(三)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因甲方提供相关证照或答复不及时,而导致的延误,由甲方负责。 Р(四) 甲方不得有授意乙方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类似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项目退还甲方。 Р(五)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数额 比例支付违约金。 Р四、乙方义务及责任:Р(一) 乙方接收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因甲方问题导致的延误不包含在此时限内。 Р(二) 乙方应遵循甲方公司登记所在地相关法规规定,制定代理注销业务的具体工作计划。 Р(三) 乙方应明确告知甲方注销过程中所需的公司证照及相关材料。 Р(四) 乙方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甲方交付的所有证照及其他相关资料,不得遗失、毁损,且不得擅自用于本合同约定范围外的其他途径。 Р(五) 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此保密义务永久有效,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Р(六) 乙方必须按时完成注销手续。如超过时间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收取代理费用的(不包含行政部门规费)比例支付违约金。 Р五、 因甲方存在违法行为而导致的政府罚款,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包含在上述代理费中。 Р六、 协议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却需终止的,提供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Р七、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Р八、 本协议经双方代理人签字并在加盖公章位盖章后生效。 Р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扫描件、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Р甲方(盖章):Р代表人签字:Р乙方(盖章):Р代表人签字: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