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Р(2)做好凭证签收工作,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Р(3)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及时编制所需报表;Р(4)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性问题;Р(5)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Р五、收费标准Р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每年人民币(大写)整,(小写)元整。如需要乙方所在单位提供审计评估服务,费用另行计算。Р六、违约责任Р1.甲方未能履行其义务,未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由此导致税收等方面的责任由甲方承担;Р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Р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准确地完成会计核算工作,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Р4.关于会计账务出现的问题,办理交接手续以前的由甲方负责,办理交接手续以后的由乙方负责。Р七、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八、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确定。Р Р 甲 方: 乙 方: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Р 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