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1、员工在工作时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理。 2、对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3、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帮助职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鼓励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监管和教育新员工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员工有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要及时更正并予以批评教育。 4、公司行政科对全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按“三违”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四、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和检测劳动防护用品指定专人保管,定期保养,应保持整洁,保证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始终处于良好状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除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安监部门例行质量检测外,单位内部检测由行政科、保安科进行,每半年一次,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稳定、可靠。五、劳动防护用品的评估每年的一月和七月,由行政科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员工代表参加,召开劳动防护用品的评估会议。针对企业生产自身风险,以及为职工的头、手、眼睛、脸、听力、脚、呼吸、热、冻、触电等方面保护所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适应程度、配备标准、使用年限、质量要求进行全面评估,通过作业场所的风险分析,识别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