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传统,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更新和保管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Р3.发给个人的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由使用人妥为保管,在工作中穿着使用。调离或改变工作性质时,对工作服等耐用劳保用品要及时收回,丢失者应按使用年限折价赔偿。Р4.同时兼做几种工作的,以主要从事的工种为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Р5.对本办法中未列,但必须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其他特殊工种,可根据本办法的配备原则,制定配备办法,上报公司审批后执行。Р三、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Р1.建立总公司与各部门的分级采购制度,重要的机具必须由总公司统一采购;Р2.“三证”齐全:⑴实行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⑵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验合格证;⑶安全监定证。Р3.租赁或采购二手设备时,必须进行性能鉴定或检测。Р4.计划投入。根据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标准,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和所需经费。Р5.外出采购。由总公司采购部门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发计划,派人到商场或厂家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Р6.检查验收。指定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验收,对具有国家或行业标准标识的合格证的产品接收,无合格证的产品不得接收。Р7.入库保管。对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予以入库,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损坏。Р8.请领配发。依据国家和行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标准,按时、按量向员工发放,并由领取员工签字。Р9.佩戴使用。生产经营部门经常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要求员工上班时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Р10.报废更新。对已达到使用年限或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时报废更新。Р11.检查处罚。对上班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