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除外。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甲方工会的意见。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是否续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同意续订合同,应办理续订合同手续。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手续,则本合同将视为自动续订同一合同期限。第九条双方需约定的事项1.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约定情况除外:(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以个月为限)。(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4)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2.乙方批准出境定居的,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以及等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3.乙方在享受法定假期间,以及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4.乙方除第八条第3款的规定以外,应征入伍的,以及等情况,可以同甲方解除合同。第十条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按本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如因不可抗拒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以致给合同对方带来损害时,违约方可不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劳动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从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合同旨在确定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有关条文的具体实施和对其他需要直接进一步说明的问题,甲方按程序制定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