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锅炉厂为例,利改税后的经济效益增长迅速。1983年初,湖北省机械工业厅下达给该厂的年度工业产值计划4200万元,利润计划812万元。实行利改税以后,为了使职工奖金不低于2.5个月的工资水平,企业主动将产值提高到4700万元,利润提高了862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工业总产值5028万元,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就超越了企业“六五”规划后3年要达到年产值5000万元的目标。利改税是国营企业向现代公司治理制度改革的第一个重要举措,它把企业从主管部门的大包大揽中解放了出来,客观上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某种程度上也缓解了企业与主管部门的紧张关系。据统计,到1983年底,实行利改税的国营工业企业共有26500户,为盈利企业总户数的94.2%。不过,利改税的潜在问题也暴露了出来,税种过于单一,难以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税后利润的分配仍然比较复杂,且具有任意性等等。更重要的是,它没有涉及企业一旦出现风险和亏损时,责任如何界定,并且没有完全根除“大锅饭”的缺点。利改税搞了4年,结果连续20多个月企业上交财政任务完不成。到1986年底,财政收入上不来,企业交不上税。“股份制”萌芽在中国经济改革尝试各种方向和路径的时候,中国企业的股份制像冬天土壤中的幼苗,在躁动萌芽之中。据黄泽华博士在《中国股份制改革30年回眸》中的研究和其他资料,我国的股份制改革萌芽在1978年前后就开始了。“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的某些社办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自发地采用了集资入股、股份合作、股金分红的办法,使企业规模越搞越大,企业经营充满活力。农民通过各种生产要素入股,形成了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这就是股份制的雏形。在大多数人不知股票为何物的时候,在理论界和实业界还在争论市场经济和股份制应该姓“资”和姓“社”的时候,各种形式的股份制早已先后登上历史舞台了。1983年,第一家股份制企业深圳宝安联合投资公司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