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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处罚条例.1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71KB

文档介绍
单位50元/天的罚款。若三次未交的罚款2000并补齐当月的安全活动记录。4、各班组新增人员必须报项目部备案,并提供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新增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经发现给予相应班组或单位200元/人的罚款,并对新进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5、进入施工现场应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对不戴安全帽或不带帽带、穿拖鞋、穿裙子、赤膊者经发现罚款100元/次,不正确系安全帽带罚款50元/次,经三方检查拍照罚款,该罚款不论金额多少全部由班组负责;对累教不改的工人进行清理出场。6、在高处作业(2米以上含2米)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经检查发现未正确系安全带或没有系安全带的罚个人200元/次。7、严禁从楼层上向下抛掷物品,经发现对其所在班组或单位罚款2000元/次,造成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8、脚手架上严禁堆放任何材料、设备,违者给予责任班组或单位200元/次的罚款。9、各班组在施工完后,每天要及时清理好自己的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对机具、设备该入库入库,应摆放好否则罚款200元/次。并对各班组产生的垃圾集中堆放并覆盖,每天一次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不及时清理罚款500元/次。10、现场和宿舍临时用电严禁使用两芯线及大功率电器设备,如有发现违规使用将进行罚款处理2000元/次。11、使用滑板安全绳(主绳、副绳)必须按规定要求落到底,如有起毛和破损的安全绳必须马上更换,如果没有及时更换的立即停工及罚款2000元/条。12、工人在吊篮上施工时不能超过2个人,做到一人一条安全绳,安全带必须挂在安全绳上面,如被现场管理人员发现未按规范系安全带将对班组进行500元/人罚款。以上安全管理条例希望班组带班传达到个人,一定要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及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工人拒绝使用,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管理好安全工作。谢谢!!!项目部片区安全员或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施工承包班组带班或负责人签字:年月日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XX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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