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检修作业过程中工作负责人离开现场,不指定临时代理人;3)工作票、操作票上无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或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与从事的检修工作不符;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或全体工作班成员未在危险点预控措施票上签字认可就开工或操作。4)办理工作票时代签名,或无工作票工作、无操作票操作。5)在填写操作票时涂改,电气设备不按规定使用双重名称。6)现场工作时,工作票不随身携带。7)在生产设备上处进行加盘根、换表计等简易工作时,不开工作票。8)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更换工作班成员不办理变更手续。9)转动设备检修结束后,工作票未收回就送电试转。10)检修工作期限超限,不及时办理延期手续。11)检修工作结束,不及时进行工作票终结。12)电气几个操作项目合写在一张操作票上,不分别填写。13)擅自扩大工作票上工作范围。14)工作人员工作前不了解、不检查安全措施就工作。15)同时持两份操作票,交叉操作。16)工作班人员与工作票成员不符合,工作成员不了解工作内容。17)检修工作中工作负责人离开现场,不指定临时代理人。18)未查明工作票是否交回及是否具备送电条件即送电,停、送电没有手续。19)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不同时到检修现场验收检查。20)操作前不核对操作位置、编号,不核对模拟图。21)操作监护人不到位,操作人擅自操作。22)操作时不唱票、复诵,复诵不严肃,声音微弱,双方听不清。23)操作中不按操作票逐项操作打“√”。24)操作监护人不监护,与操作人一起操作,或脱离岗位去从事其他活动。25)运行当班值长对夜间许可进行的抢修工作的事项,不进行详细记录。26)交接班不认真,交接不清楚。27)岗位交接班制度不严,不坚持开交、接班会,不在岗位进行交接,不按规定进行设备系统工况检查就交接班。28)值班记录本记录马虎、不全,字迹看不清。29)巡回检查不准时,检查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