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位置、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扣放置人10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Р(20)其他装置性违章,视情况扣100—300元。Р 3、指挥性和管理性违章Р (1)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和技术等级等进行分工。扣300元。Р (2)没有工作交底,没有技术安全措施,没有创造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即下令开工。扣800元。Р (3)应办工作票、操作票而不办,即下令开始工作(操作)。扣500元。Р (4)对员工发现的装置性违章以及反映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事故措施不闻不问,不组织落实。扣300元。Р (5)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扣300元Р (6)擅自决定设备带病运行、超出力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或安全保障措施。扣800元。Р (7)让员工冒险作业而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扣800元。Р (8)其他指挥性、管理性违章,视情况扣200—800元。Р三、反违章奖励:Р1、发现、制止或抵制违章,直接避免了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发生者,给予1000元及以上奖励。Р2、对制止或抵制违章指挥的人员,给予300—1000元奖励。Р3、员工相互监督,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者,给予不少于200元的奖励。Р4、对于积极主动消除装置性违章的部门,给予2000—5000元的奖励。Р四、有关管理规定Р1、安生部在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制定反违章作业管理标准,并对全公司所有的违章现象进行监督和考核。Р 2、反违章管理实行违章责任追究制,对违章当事人及其上级主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对负有监督、监护、检查、验收不到位的责任进行追究。Р 3、违章行为实行分级处罚:班组长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部门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及违章者所在班组负责人;公司领导、安生部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及违章者所在部门负责人;连责处罚金额为违章人罚款额的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