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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表彰延寿县“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2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80KB

文档介绍
研究人员。2.先进个人条件(1)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坚持逐年交纳会费的教师;(2)负责本校教育科研行政管理或业务指导者,工作成绩显著;(3)承担县级以上课题研究(是规划或教育学会课题负责人),课题按计划结题,科研成果获县级二等奖以上;(4)具有县级以上教育科研骨干资质,工作中切实能够发挥骨干示范作用;(5)积极参加科研、科普、教改实验和其它研究活动,成绩显著。3.评选程序申请人员填写《延寿县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参评申报表》(见附件二,可复印),于今年12月10日前报县教育科研所(一式二份),由县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组织评定。4.名额分配各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推荐。(见附件三)5.表彰、奖励由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颁发先进个人证书。联系人:牛丽娟杨树山联系电话:86198125延寿县教育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附件一:《延寿县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参评申报表》附件二:《延寿县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参评申报表》附件三:名额分配表附件一:延寿县“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参评申报表单位名称主要先进事迹(详细材料请附后):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签章)年月日教育局意见签章年月日附件二:延寿县“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参评申报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照片工作单位参加学会工作时间主要事迹: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签章)年月日规划领导小组意见签章年月日附件三:延寿县“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分配名额单位名额单位名额中和中学3六团中心校3中和中心校3太安学校初中部2加信中学4太安学校小学部2加信中心校2一中5安山中学2三中3安山中心校3四中3寿山中学3朝中2寿山中心校3朝小1玉和中学3职中3玉和中心校4特教1延安学校初中部2实验幼儿园3延安学校小学部2新华4延河中学3公安4延河中心校3东风3青川中学3胜利3青川中心校4延寿镇城外小学2新村学校初中部1电大2新村学校小学部1进修校5六团中学3科研所3老干部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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