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7、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二、运行情况1.在信息公开方面。县公路站、县交管站对所承担的行政许可项目向社会公开、并重新进行流程再造;有关审批事项、依据、数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也逐项分类对外公示;依法依规公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2.在实施程序方面。实行了“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切实履行了“一次性告知制”,有关印章和书面凭证使用符合法律规定,在实施审批项目中没有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依法依程序实施行政审批,对有关需要依法举行听证的事项进行听证,行政许可变更与延续符合法律规定,办理期限符合承诺期限要求,在实施行政许可程序中符合法律特别规定,严格依法告知救济渠道和方式,对行政审批案卷立卷归档。3.在许可费用方面。公路运输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关于调整我省占用损坏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标准的通知》,并依法公开,对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费用,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国库,在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中不收取任何费用。道路运输许可不收取任何费用。4.在监督检查方面。严格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并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检查制度;许可核实工作人员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撤销、注销行政许可符合法律规定;对被许可人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依法予以处理;对监督检查案卷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三、清理精简意见建议(一)县公路站承担的行政许可项目原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设定为9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设定为12项,这12项行政许可均涉及到公路安全畅通,建议都予以保留,行政审批期限可适当缩短。(二)道路、水路运输行政许可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共设为7项,建议予以保留,行政审批期限可缩短一半。参考范文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