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处长在全省范围内,每人负责联系一个图书馆、文化(艺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大院(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层艺术表演团体或文化企业。所联系的基层文化单位一般应安排在县级及以下。三、厅领导班子成员和正处长到所联系基层单位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宣传讲解党和国家文化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省委、省政府和文化部的决策部署,以及厅党组的目标要求;2、围绕厅党组中心工作和全年目标任务,检查、督促、指导所联系基层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按照有关要求,指导基层单位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3、及时了解所联系基层单位工作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培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基层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4、通过调研、座谈、走访等方式,主动听取所联系基层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成果,及时向厅党组反映汇报,并向基层单位干部职工反馈;5、加强对所联系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帮助基层文化人才提高专业水平,激发文化专业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四、厅领导班子成员和正处长每年到所联系基层单位应不少于2次,年底应当提交1篇调研报告,以点带面,以小见大,全面客观反映基层文化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年度全省文化建设提出意见建议。五、厅党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门研究解决联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在联系基层工作中发现的对全省文化建设具有全局性、导向性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提请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六、厅领导班子成员和正处长应结合各自分管工作,每年为所联系基层单位作一次业务辅导报告。七、厅领导班子成员和正处长联系的基层单位每2年调整一次。在联系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作调整。八、厅办公室在厅党组领导下定期调度了解厅领导班子成员和正处长联系基层工作情况,对工作进展和重要问题及时汇总通报。九、厅党组适时对本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推动联系基层工作不断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