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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城(2016)669号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供水设施防冻保温工作的通知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81KB

文档介绍
管部门提请地方政府协调电力、市政等相关部门,为供水设施抢维修提供协助。4、寒潮来临前,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协调供水企业、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居民用户等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并通过新闻、广播、短信、微信等多种媒体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用户的知晓率和警惕性、重视度,动员社会力量尤其是用水户(单位)共同参与防寒抗冻工作。5、寒潮来临前,供水企业、物业管理单位、产权人应对建筑供水设施防冻保温状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门窗、通道、孔洞、开敞空间、水表、裸露立管、管道接口、弯头等薄弱环节。同时,应做好抢维修物资的储备工作,可适当增加应急供货商,预备足量的送水车和洁净饮用水。提前储备抢维修专业人员,必要时可以和社会专业机构或相关公司建立合作机制,充分保证冻害期间所需的抢修人力。6、寒潮期间,供水企业应制定应急排班表,24小时不间断应对突发状况,充分保障供水安全。利用管网SCADA及GIS系统数据即时分析供水系统状况,科学指导抢维修工作,合理调整供水方案,保证居民用水需求。水质检测中心应加密检测原水、过程水、出厂水水质,保证饮用水水质安全。客服部门应增加热线接单坐席和工作时间,提高热线接听率,并抽派人员主动进入社区走访,收集冻害信息集中处理,以提高抢维修速度。供水企业还应对居民防冻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引导,告知用户可在晚间拧开水龙头,保持滴流状态,保证管道内水处于流动状态。必要时,可在小区内设置临时供水点,供居民取用。7、寒潮期间,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供水企业应与媒体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抢修工作进展,加强舆论引导。8、寒潮结束后,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应根据应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供水企业还应做好抢维修期间各种临时措施的跟踪收尾工作,并注意校核受冻水表的精确性,及时恢复准确计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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