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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关于建立XX县学校结核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2017〕12号)要求,认真开展师生健康体检工作,将结核病的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内容。承担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对体检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要及时将体检结果向学校进行反馈,由校方告知学生和家长,并到县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检查确诊。4、?加强疫情监测,强化早发现早处置。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和缺课学生登记排查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具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或卫生管理人员,告知学生和家长及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的缺课原因,及时录入上报“学生健康监测系统”。学校一旦发现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病例或者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隔离治疗通知书后,在做好保密的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要求劝其休学治疗,待传染性消除后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方可复课。县疾控中心要充分利用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主动监测各学校结核病报告发病情况,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向县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医疗机构和学校报告的活动性肺结核和疑似病例,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做到发现一个及时处理一个,确保结核病患者和可疑症状者早发现、早报告、早就诊、早治疗、早隔离。对发现的首例结核病病例,要及时做好疫情追踪、流调和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对筛查中发现的单纯结核菌素强阳性者,在做好宣传教育和知情同意的基础上,提高预防性服药率,减少继发病例的发生。学校要积极配合结核病防治机构开展工作。四、实行联合督导检查制度县教育局、卫计委每学期组织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以上督导检查,对于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不力、不认真落实传染源隔离管理措施或者隐瞒学生病情造成结核病在学校传播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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