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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审计)中心管理办法(工作流程).doc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4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字、盖章等手续务必齐全,否则不得办理结算。Р第二条事必躬亲原则:每次结算前,工程结算人员应亲临项目现场,充分了解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内容,不能轻易相信他人的口头表述。Р第三条实事求是原则:对于出现的虚假签证、后补变更、资料不能闭合等超常规现象,应结合现场实际施工内容,依据合同规定和结算原则进行结算。Р第四条准确高效原则:工程结算中心的结算人员应具备很高的专业水平,保持信息通达,及时了解最新价格信息,确保结算工作中的各项计算准确、清晰、合理,同时工程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良好的工作效率,充分考虑不确定因素,准确高效地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完成工作。Р第五条克己奉公原则:工程结算中心员工在结算过程中,应始终将公司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定,克己奉公,不得做以公司利益为代价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等任何损公肥私的事情。Р第六条忠于职守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必须以客观事实、工程经济合同和有关规定为依据,忠于职守,从严把关。Р第七条合理低价原则:工程结算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等为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现场资料证据,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Р第八条互审原则、内部控制原则:工程结算需建立起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的编制及审核内部控制体系;重要的工程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最少两级),并具有审核的书面记录及签章,实现互审、内部控制。工程管理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结算审核过程及结果进行全面或针对性的审查。Р第九条可复查性资料完整原则:工程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工作结果的形成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追溯性。Р第七章审计流程Р第一条送审资料的接收、审核与分发Р1、所有结算资料的申报统一交由结算中心文员处,文员在接到送审的项目结算资料,按照中心对送审资料的要求,审核后在审核栏内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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