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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HR--反腐败反贿赂管理制度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88KB

文档介绍
审核组长、财务部主管、生产部主管、品质部主管为审核组成员。3.4.2审核小组负责制定年度审核计划,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相关人员反商业贿赂检查考评,从思想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具体工作中的不当行为、内部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和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查找可能发生和产生商业贿赂的原因和隐患,将自查自纠的情况及时汇总,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组织进行考评。主要是否有以下行为发生:3.4.2.1采用商业贿赂手段,参与不正当竞争;3.4.2.2在采购或销售产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过程中,收受或给予回扣、贵重物品或其它不正当利益;3.4.2.3是否收受现金、有价证券、礼品或贵重物品而不上交;3.4.2.4是否有其它商业贿赂行为。3.4.2.5应对受理商业贿赂举报登记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检查群众举报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理情况。3.4.2.6落实反商业贿赂检查考评责任,并与公司各项奖惩制度挂钩。3.5、举报登记3.5.1群众举报是发现商业贿赂的重要途径,因此,行政主管部门应面向内部及外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和网络举报邮箱。3.5.2对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的举报情况,应及时向调查小组最高负责人汇报,并要求及时作出调查处理,同时行政部门连同做出调查处理意见。3.5.3行政部受理举报人应对群众涉及公司采购、销售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举报要热情接待并如实记录,认真处理,并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反馈处理结果。3.5.4对举报人情况应当予以保密。受理举报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姓名、举报内容、调查情况、调查结果要严格保密。3.5.5对举报贿赂的内容、线索应根据情况分别作出自行处理或上报监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4、记录4.1《反腐败反贿赂承诺书》、《反商业贿赂声明》、《举报贿赂登记表》、《反商业贿赂检查审查表》、《反贿赂年度审核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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