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立正确的观点。丑一、相同辩论:作者受者异,报时作者亡。汝我若共许,诤此有何义?【颂词分层与解释】2层.1-2第一层:对方宗派认为有实有、常有我的观点,我们分析,作者的五蕴和受者的五蕴绝对是不一样的,所以作者的我和受者的我肯定是不相同的。“报时作者亡”,是从时间的角度来讲的。作业的作者和受报的受者,当作者作完业之后,他已经没有了,所作的业已经不存在了,那后来受报是谁在受报?也没有任何人去受报。3-4第二层:“汝我若共许”,双方共同承许“作者受者异”,“报时作者亡”。中观师用同等理回答,其实你们自宗也是承许“作者受者异”,作者和受报者实际上是不一样的,就时间来讲,造业的时间和受报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在受报的时候,作者早就已经死亡了。那你们的宗派和我们的宗派,如果都是共同承许“报时作者亡”“作者受者异”,对此进行争论就没有意义了。【重点与难点分析】1.相同辩论(1)相同辩论,只是一种辩论的方式。让对方知道,在指出我们问题的时候,你们自己也有这个问题。如果是常有、实有的话,那就不可能存在作者和受者不一样,不可能有“报时作者亡”的情况出现。因为它既然是常有的、实有的,那么在受报的时候,作者也应该存在才对。但是很明显,所有的作者在受报的时候,都已经灭亡了。从他前世和后世这么粗大的五蕴来看,肯定也不一样,今生是人的五蕴,下一世堕地狱,是地狱的五蕴。这两种五蕴很明显不一样。(2)从刹那生灭的角度来讲,小时候造业,成年后受报,他的五蕴、身体、年龄都不一样,没有办法安立所谓的造业者和受报者有一个通过常有的我作联系的观点。对方的问题也是存在的,既然作者和受者不一样,“业果系非理”,业和果的联系也就不合理。“报时作者亡”也是一样,那么“已作我既灭,谁复受业报”,在受报的时候,作者已经死亡了,那么谁来受业报呢?受果报的人不是以前造业的这个人。那么业因果就错乱了,没有造业受了报,造业的人反而不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