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入行论第181-182课学习笔记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障蔽了,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Р答:这种说法不正确。既然承认快乐是常有,怎么会时而粗大、时而细微呢?常有的东西永恒不变,不可能有强弱两个阶段。粗大的快乐,永远都是粗大的快乐,不能变成细微的快乐。如果它变成细微的快乐,那么细微的快乐是否等于粗大的快乐?如果不等于,而是大于或小于它,则说明快乐的本体不是常有一体,对方的观点无法成立。Р2、了解诸法无常对你有哪些帮助?请以具体的事例进行说明。Р答:请自己发挥。Р3、外道怎样安立万法自生的观点?我们应该如何驳斥?为什么说若承许万法自生,吃食物就成了吃不净粪?Р答:对方认为:“万法不是自在天、微尘、主物等他法产生,而是自己产生自己。一切法因位上必须存在果,如果因位上不存在,就像石头无法产生鲜花一样,最终也不可能生果。所以,果法在因位时,就像孩子躲在母胎中一样,以不明显的方式隐藏着。”破曰:他们果的所有特点以隐藏的方式原原本本在种子上存在,就如同暗室中的瓶子一样,通过灯火发现后,只是一个使之明显的过程。其实这种比喻不合理,因为瓶子在暗室里显现,是从能显、所显的角度讲的,而不是能生、所生。退一步说,即便是能生、所生的关系,那果在因位上以什么方式存在,是一体还是他体?如果说是一体,一个实体上不可能有显与不显两部分,因为是一体之故,果在因法上一定能照见,但事实并非如此,因法上不可能有果的所有特征,不要说我们大乘佛教徒,连田野里的农夫也不会这样承认,否则,他们用不着耕耘,一袋种子就可以变成庄稼;如果说是他体,这也不合理,因为这与你们承许因中有果的观点相违。所以,通过此种方法观察,因生果绝对不成立。Р而且,假如在因位时果以隐藏的方式完好无损地存在,那么果的特点在因上就应该具足,每碗饭应该有厕所里不净粪的味道、形状、颜色、功能等,这样一来,吃食物(因)就成了吃不净粪(果),你们不用辛辛苦苦花钱买米了,因为不净粪与食物无二无别,因法的特点果法也有。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