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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57 |  大小:160KB

文档介绍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单位药剂人员的培训。3职责3.1药事部门负责人负责汇总、制订药剂人员教育培训的年度计划,报主管药品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3.2药事部门负责人指导、督促有关人员负责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并负责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3.3药事部门负责人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合理安排全年的教育培训工作。4管理内容及要求4.1年末药事部门负责人汇总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下年度药剂人员教育培训意见。4.2药事部门负责人根据本单位药剂人员情况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令性教育培训计划,编制本单位下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经主管药品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4.3教育培训内容:a)新职工的岗前培训;b)药学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c)与药品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教育培训;d)职业道德的培训e)继续教育的培训;4.4接上级通知,举办的计划外临时培训,由领导指派人员参加。4.5各类培训班由药事部门负责人负责聘请授课教师,提供教室、实验场地、配齐教学设备、编写教材、组织命题与考核。4.6经培训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工作。应继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4.7职工外出培训后,需将培训通知、成绩单、结业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等培训资料交单位保存。4.8职工培训档案管理4.8.1上级下发的职工教育培训文件,经主管药品质量负责人批阅后,由药事部门负责人存档。4.8.2职工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药事部门负责人存档。4.8.3各类培训的花名册、考勤表、学员成绩登记表、学员考核答卷、培训总结等,由药事部门负责人存档。4.8.4职工外出培训的有关档案和记录由药事部门负责人管理和存档。通过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做到安全认识由普遍提高向深度统一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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