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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章程(外商独资)(参考样本)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五十一条公司因前条第1、2、4、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第五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五十三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报公司原审批机关备案,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五十四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五十五条本章程的订立、效力、解散、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第五十楼条本章程有关规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以中国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五十七条本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生效,修改时同。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用中文书写。第五十九条本章程于年月日在中国广东省市签订。投资者:有限公司(盖章)签名:法定(授权)代表:XXX二OO年月日附注:1、本范本适用于外资企业;2、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下划线上文字有括号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及括号去除;3、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人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4、本范本仅供参考,申请人可依据法律、法规自行制定,但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审批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作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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