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期间享受所在单位或部门中层干部正职待遇,工作任务列入单位干部岗位职责内容,妇委会主任是党员的应参加或列席与妇女工作有关的同级党委(党组)会议。二、主要工作任务1、妇委会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女性。2、贯彻、执行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女联合会执委会议精神,完成上级妇女组织部署的工作。3、推动并参与妇女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反映本单位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代表妇女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4、开展“巾帼建功”、文明和谐家庭创建、女性素质工程等活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关心解决本单位妇女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等问题。三、加强组织领导1、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建带妇建”的原则和要求,把妇委会组建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和协调,创造条件尽快健全妇女组织,真正实现妇联组织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做到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妇女组织。2、已建立妇委会组织的单位,要把妇女工作列入党组织的议事日程,明确党政班子中的一名领导具体分管妇女工作,定期召开妇女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妇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3、未建立妇委会的单位、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于8月底前建立妇委会。4、重视加强妇委会队伍建设,把妇女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注重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使用。5、各部门、各单位要为妇委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妇委会的主要活动经费由所在单位统筹解决。6、各部门、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妇委会组建情况和妇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和县妇联。中共东平县委组织部东平县妇女联合会2009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