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比的优势等。选型至少应在三家以上,符合招标采购程序的要求。安全防护:有的设备由于技术上的原因,会对环境、操作人员和病人带来不安全的因素,如化学污染、放射线、电磁波、电子仪器绝缘性、漏电流等问题,都应进行评价。节能性:对设备的节能性应当作出评价,如水、电能、燃料、制冷剂的消耗水平,各种试剂的用量,保证的途径如何等。配套性:所谓配套性是指在保证设备正常工作时所包含的所有配套设备和辅助设备。在制订购置计划时应根据实际需求,列出配置清单。主机、配套设备、辅助设备作为一个系统购买要比分别购买更实惠。医学装备购置管理制度医学装备购置管理工作是医学装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保障医学装备有效运行和安全使用的关键性基础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医学装备购置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卫生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4号)和《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购置医学装备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查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资质,任何采购方式均应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医学工程处负责制定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购置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经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审核,院长办公会通过后方可执行。医学工程处应严格按照临床需求制定年度医学装备购置计划,各临床科室按时提交医学装备购置计划申请单,计划外的购置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因特殊情况确需计划外采购的须经购置管理委员会讨论,院长批准,方可执行。单价在2万元及以上或一次批量价格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均应当纳入年度装备计划管理。使用科室计划申请购置医学装备时,凡价格在1万元及以上的产品,均需在申购单上认真填写申购理由和年度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