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 和实施情况,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在审议年度财务报告 等事项的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形成决议,并与年度报告同时对外披露。 7.10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7.10.1 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7.10.2 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实施。 7.10.3 内部控制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情况。 7.10.4 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风险及其处理情况。 7.10.5 对本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评价。 7.10.6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措施。 7.10.7 下一年度内部控制有关工作计划。 7.11 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与公司年度报告,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同公开披露。 7.12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表示异议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针对该审核意见涉及事 项做出专项说明,专项说明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7.12.1 异议事项的基本情况;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7.12.2 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7.12.3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7.12.4 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性; 7.12.5 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8.附则 8.1 遗漏与冲突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政府规范性文件指引有冲突的,以法律、法规、 规章、公司章程、政府规范性文件指引的规定为准。 8.2 解释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会同风险控制部门负责解释。 8.3 生效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发布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