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收款单,传递给销售公司进行货款催收,定期与销售公司符合应收Р账款,保持一致性。财务部对以入账的销售、发运货、发票等凭证承担保存职能。Р第十四条股份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根据上一年的销售额和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及公司市场开发政策分区域和经销商制定。对应收账款超出信用额度,财务部有权通知销售公司进行催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物流部停止对该区域或经销商供货,物流部须待财务部以书面形式通知禁令解除后,方可依据销售通知单继续发货。Р第十五条股份公司财务部每月对应收账款进行分析、评价。分析结果上报股份公司并传递给销售公司。对逾期一年以上的要求销售公司清理,有继续业务往来的单位,结清欠款或通过提供担保、抵押等方可发生新业务。必要时,应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销售公司负责收集与诉讼有关的证据并办理起诉事宜。情况特殊者,需经股份公司主管副总特批方可办理。Р第十六条股份公司财务部对愈期3年的应收账款及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应由账款,应组织清理并查明原因,报公司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转作坏账损失并注销相关的应收账款明细账。Р第十七条销售退回必须经销售主管审批后方可执行。退回产品须经质检部门和物流部验收、清点并开具退货接受单后方可入库。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 抵减下期还是红字发票。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销售退回单进行账务处理。物流部对正常销售产品和销售退回产品分别保管,定期统计数量上报股份公司并根据意见处理。Р第十八条已注销的应收账款应做好账销案存,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有偿债能力应立即追索;对于已核销又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冲减当期坏账准备(或管理费用)。Р第四节监督检查Р第十九条本公司的销售与收款环节由内部审计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Р第二十条销售与收款环节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Р(一)财务部对凭证是否妥善保管,尤其是空白发票的管理,信用政策的变动是否经过审批,应收账款的管理是否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