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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音乐考试方案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自选内容:指这个学期所学的歌曲,自己选择最喜欢和擅长表现的一首歌曲来作为考试曲目。(2)平时表现是指每课或每教学阶段教师对学生音乐学习能力、学习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予于评价、累积各种奖项(如:音乐演唱星、音乐才艺星、音乐创造星等评价奖励)。(3)特长展示:乐器演奏,或是一首歌曲演唱,优秀者加分。三、评价形式:成绩可按优秀(90—100)、良好(80—89)、达标(60—79)和待达标(60以下)四个等级评定四、评价时间:2018年1月3日和1月8日共两天(2课时)五、评价细则:每位学生的音乐天赋、能力是有差异的,评定学生音乐成绩时:一、依据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二、重视学生的自我评价与平时的表现;三、根据学生的具体的条件做出公正合理的综合评定。六、评价标准:1、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具体指每课或每教学阶段教师对学生、学生与学生进行的即时性评价活动。分值比例如下:学习习惯:能按照音乐课的要求保持坐姿,积极回答问题,有良好的歌唱姿势,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10%)参与意识:在课堂上乐于参与到音乐活动中,活动配合过程中听从安排,与同学间相处友好和谐。(20%)基础知识:了解基本的乐理知识(正确说出书本歌曲中出现的所有音乐记号),能识记简谱,初步认识五线谱,感知2、3、4拍子的节奏韵律特点。(20%)实践能力:歌唱的正确性,包括气息、表情、感情、歌曲律动、编创歌词和旋律等(20%)2、期末成绩演唱、表演能力(60%)(1)用正确的姿势、自然、有表情地歌唱,乐于参与音乐;(2)以表演唱形式演唱学过歌曲,要求背唱;(3)能够在唱歌或是聆听音乐时做即兴地律动或动作;(4)选择简单的打击乐器为歌曲伴奏。特长表演:“个人才艺展示”它指在校外教育活动所接受的艺术学习,如:扬琴、二胡、笛子、钢琴、电子琴、小提琴、舞蹈等这些学生可在综合素质表演中可以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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