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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目监理单位要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自身的监理工作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4.被抽查的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对结果是否属实进行确认,对合同段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评价、排名,形成自查报告。(五)督查结果综合评定1.根据平时监督检查和季度督查情况,确定参加评价的工程项目,评定等级。2.质量督查内容的评定分五个档次,分别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3.质量监督督查评定等级以施工工艺、工程实体为主要评定依据,并结合管理行为综合评定。施工工艺、工程实体中有其中之一被评为一般的,综合评定不得评为好;施工工艺、工程实体中其中之一被评为较差及以下的,综合评定须评为较差及以下;管理行为为一般或者较差的,综合评定在施工工艺、工程实体两者基础上下降一级;管理行为差的,综合评定须在一般或一般一下。4.安全检查时,对检查内容进行督查并进行打分,每项检查内容的扣分最多扣至0分。在评价时限内如多次检查的检查内容不重复的,扣分要累计;如检查内容重复的,按照平均分进行评价。每次检查结果需经建设单位代表签字确认。5.通过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汇总形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评价情况(附表2),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状况汇总表(附表1)及县(市)、区交通局工作考核评价表(附表10),(六)通报排名及时间市交通局对每季度的工程质量、安全状态进行一次全市通报,通报将专项抽查检查结果和市级交通部门日常行业管理现状相结合进行排名。通报时间定为每季第一个月份,与诚信体系动态管理时间一致。各县(市)、区交通局、各项目业主、各建设指挥部要参照文件的精神对辖区内建设项目或自身管理的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建立长效机制落实情况督查推进机制,以提高全市交通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我局建管处及时反馈。附件:检查用表(1-10)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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