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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警舆情处置与公维稳工作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把炒作尽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经存在的负面舆论,应端正态度,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负面报道形成后,要直面问题和失误,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处理结果和后续整改措施,主动引导舆论朝有利于公安工作的方向发展,防止蓄意炒作。发现负面报道与事实不符,则要迅速查清原因,在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等,把真相公之于众,以正视听,避免激化矛盾。同时,启动维权机制,严惩刻意炒作、歪曲事实制造轰动效应的新闻媒体,保护民警的合法权益。网络评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增强自身对网络舆论的敏锐性,对网上涉警信息进行甄别,及时发现、查封、堵截、屏蔽、过滤和清除有害信息,引导广大网民,确保网络舆论的正确导向。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四)深入推进涉警舆情处置常态化开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负责、定期听取舆情汇报、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等制度,将舆情处置工作与领导干部绩效考评挂钩。对组织指挥不力,导致涉警舆情处置出现问题,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一票否决”,督促各级领导真正把涉警舆情处置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健全专门的舆情处置工作目标考评管理体系,不仅要考核发布信息审查把关是否严格,涉警舆情信息分析是否准确、上下反馈是否及时,制度机制建设是否到位等日常基础性业务情况,还要考核负面涉警舆情特别是舆情危机的实际发生率、控制率、消除率,以严格的考评督促各单位把舆情引导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推进常态化建设,更好地服务现实斗争。基层单位直接面对社会、面对群众,既是公安机关了解和掌握社会舆情动态的最前沿阵地,又是社会和公众发掘涉警舆论信息的主要对象。对基层单位进行涉警舆情引导工作考评,要以“最大限度减少负面涉警舆论信息产生”为目标,突出“负面涉警信息少、收集上报及时、实时监测到位、前期处置得体”四项工作,将负面涉警舆情控制在基层、消除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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