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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机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91KB

文档介绍
4395@。对于实名举报的,总站将派出检查组进行调查;对于匿名举报的,由总站现场监督人员进行核实。第三十八条总站不定期组成检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站进行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进入被检查的单位和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安全的文件和资料;(三)约谈、询问被检查的单位、利害关系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四)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时,责令改正;(五)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在排除前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停止施工;(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措施。第三十九条检查人员发现责任不落实的或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停工整改,从危险区域内撤出施工作业人员。检查人员的检查意见应在检查结束后的讲评会中当场宣布,并出具《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意见》(见附件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要对相关责任单位或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检查人员应收集有关证据,并要求有关责任单位或人员签字,有关责任单位或人员拒绝签字的,做好相关笔录。总站向民航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行政处罚建议时,应附有关证据。第四十条被责令限期整改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排除安全隐患后,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安全隐患整改报告,提交总站现场驻场点备案。第四十一条被责令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排除安全隐患后,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安全隐患整改报告,提交总站现场驻场点查验。经总站现场驻场点查验符合要求的,总站向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发放《恢复施工通知书》(见附件5)。第四十二条工程施工停工5个工作日以上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将停工信息及暂停施工时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书面上报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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