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方向。Р技术中心综合管理部对相关内容无法确认时,可组织中心相关所、生产管理部及质量管理部等部门进行评审,评审可采取会议或会签等形式。Р认定过程技术中心综合管理部会与申报人进行各种形式的沟通、探讨。Р认定通过后,技术中心综合管理部会以电话或内网邮件形式通知申报人;认定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如须延长认定时间,会与相关申报人及时沟通)。Р 工艺提升项目的实施Р工艺提升项目可先实施后申报,或先申报后实施,也可以边实施边申报;认定过程不影响项目实施。Р工艺提升项目可按认定方案实施,也可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调整,是否向技术中心备案(指方案调整),由实施部门自行确定。Р 工艺提升项目的评审及考核Р各生产厂如有完成的(或实现阶段目标的)工艺提升项目,可于每月第一个工作周,按《工艺提升项目评审申请表》(附录B2)以书面形式向技术中心综合管理部提出评审申请,要求表述清楚或提供以下资料:Р 项目的名称、类型:与认定相符(未通过认定的项目不能申报);Р 项目的进度:做了什么,达到什么效果,完成目标的程度(百分比,确定考核Р分值的参考);Р 相关支持性文件:如设计图样、工艺规程文本,效果及经济效益对比分析资料、Р相关的实施及验证记录等。Р资料由技术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确认。必要时,可组织中心相关所、生产管理部及质量管理部等部门进行评审,评审可采取现场验证或会签等形式。Р评审结果按《工艺提升项目评审表》(附录B3)进行打分,并按下面的公式计算当月工艺提升项目得分:Р项目得分=评审得分×1%×完成百分比×考核分值(参照《工艺提升项目分级表》)Р多个项目得分可以累积计入当月工艺提升考核。Р评审过程技术中心综合管理部会与申请人进行各种形式的沟通、确认。Р 有关说明:Р 本办法作为《生产现场工艺管理办法》的规范性附录,与主文件同时编制,并同步发布实施;《生产现场工艺管理办法》如修改或废止,本办法会同步修改或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