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切忌告状式家访。4、尊重家长,诚恳对待家长的意见。5、注意家访中的交通等方面的安全等。五、家访要求1、每位教师每学期须完成10-15个学生家庭的入户家访工作。2、学生因病、事假或有突出成绩,或发生问题,应及时家访。3、家访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明确谈话中心。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纪律、品德等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地采用适当的方式告诉家长,让家长真正了解学生在校的表现。同时及时了解学生在家表现,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积极性。4、家访时,谈话的态度要诚恳、耐心,形成和谐融洽的气氛,要让家长感到教师对学生的爱护和关怀。严禁利用家访做有违师德、有损教师形象的事。5、家访时要注意其家庭环境、家长心情、学生在场与否,酌情采取恰当的谈话方式。6、若上班时间进行家访,进行家访人员需请示主管领导,说明家访对象及进行家访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进行家访,家访回校后要向主管领导作口头汇报,对应急问题要及时办理。严禁以家访为由出校办理其他事情。7、进行家访要携带由学校统一印发的“家访记录单”,家访时要把与家长进行谈话的内容作概要性的记录,家长要签字或盖章。家访记录要妥善保存,每月以班为单位集中上交级段再上交至教导处存档。8、及时做好访后分析,并撰写家访随感。六、评价与考核1、在规定的时间内走访学生家庭是学校教育的刚性措施,作为教师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教职工考评细则。2、学校把教师家访情况作为教师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掌握在学校教职工总数的10%以内。家访记录单存入教师本人师德档案和学校家访活动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岗位聘任、职评的重要依据。3、学校对家访活动中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家访经验进行推广。4、学校将教师家访工作成效作为学校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条件,凡获得年度家访活动先进个人的教师优先参评新郑市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